您好!我现在有一个关于我家的房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9:53:39
您好!我现在有一个关于我家的房产问题,目前我爸和我叔是一起住在我爷爷的房子里(简称祖屋),房产的名是我爷爷的,但是爷爷在1992年去世了。1996年,我爸出钱给我叔叔盖了栋房子(简称新屋),那块地是我婶婶的,但是房子是我爸妈出资盖的,当时的协议是我爸给我叔盖一栋三层半的房子,我爷爷的这栋房子就归我爸所有,但是我爸想到为了方便叔叔以后居住,本来是盖3层半的房子后来盖到4层半了,而我爸也协议以后叔叔搬到新屋去住后,祖屋一楼铺位出租的租金他们两个人平分。可是直到现在,我叔叔都还没有搬到新屋去住,一直都住在祖屋里,而新屋都拿来出租,租金是我妈收的,但是叔叔在祖屋一直都没有交过伙食费和其他的杂费,一直都是我妈在持家。现在大家的小孩都长大了,祖屋的房间不够住了,我爸提出要求我叔叔搬到新屋去,并写出协议要我叔叔签,内容大概是——祖屋一楼铺位的租金在未来的20年里都是他们俩兄弟平分,20年后就完全为我爸所有,但是我叔却说不肯承认20年的期限,请问大家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合适吗?我爸应该怎样做呢?

这属于你们家庭问题。你们自己内定的和你们自己签定的协议如果没有去公正处公正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20年的期限也是你们自己协定的,没有法律效力。再说还没有你爷爷的遗嘱。
这写你们完全可以自己协商或者找民事局解决

这只能你们家人自己商量了,商量不通就上法院,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