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切寻找懂最新合同法的大大救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10:23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今年和一家国企签了3年合同,试用期2个月,但我干了一个月就不想干了!合同上写了要赔偿培训肥3000元!实际培训费就是给我们讲了几天的规章制度!我这样的情况最新合同法规定该不该交这个费用!我想直接走.不赔偿钱,但我档案在公司(只有档案),档案重要吗?或者以后有钱了再去赔可以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天即可。至于那培训费3000元,你完全不用交,因为它仅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不是专项技能培训。如单位要你付培训费,你可要求单位拿出培训费的发票来,拿不出就不用你付费了。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义务协助你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档案在内。

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就可解除合同

培训费,应当是公司为完你专门培训所支付的费用 。公司要你赔偿应当有发票。
试用期内你有权解除合同。
档案对你再就业可能会有些影响,建议你与公司协商一致再离职。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跟公司协商,合同约定没有关系。
权利是要争取的。

1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合同,你无需支付培训费。

2档案一定要拿回,很重要的,遗失不能补办。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公司应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这是单位义务。

3单位不协助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听过的培训费用
培训是指专业技术培训
如果仅是讲解规章制度,不属于培训
不用承担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九 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