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宅基地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4:24:48
我是一农民,就是在90年代初的时候。有人在村子里买了一块宅基地 ,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盖房子,或者只是盖了地基就没盖了。我想问下村里有权利收回土地吗?或者有什么政策吗/请高人帮忙。谢谢

农村房屋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合同效力 地随房走
一、房地产权现状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房屋买卖现状和法条分析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982年1月7日《国务院批转<第二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明确规定:“……社员建房和村镇建设用地,必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集体划转给社员的宅基地,社员可长期使用,所有权仍归集体,严禁买卖、出租和违法转让。”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更加明确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经合法批准……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主,房屋买卖、赠与等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
三、目前在对于农村房屋买卖法律欠缺的情况下,农村房屋买卖应采有条件有效原则
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