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一:请帮我分析一个案例分析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4:41:44
甲乙因事争执互殴,甲用铁条打乙,乙遂抽刀相向,乙妻恐事情闹大,奋力夺下乙手中的刀,又恐丈夫吃亏,顺手拾起一木板递于其夫,乙持木板与甲相抗,不想木板上的铁钉打中甲太阳穴,致甲死亡。
问:乙及其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罪名是什么?若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能否回答详细一点,拜托了哈!)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帮助犯。
乙妻将木板递给乙的行为表明乙妻有放任乙伤害甲的故意(而不是杀害),且乙接受了该木板,故为共同犯罪。
当然这只是泛泛而谈,关键还要看乙当时的具体行为方式,是伤害的故意还是意外事件。

构成犯罪
罪名:公共长所,行为不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