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大家帮我分析两题法律的案例分析吧 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4:01:28
一天上午,王某在街上行走,看见熟人刘某驾驶汽车从对面过来,想开个玩笑,把手中在抽的半截香烟朝驾驶室一扔,正好扔在刘的脸上,刘脸部被烫,方向盘一偏汽车撞在了水泥电线杆上,坐在驾驶室的张某眼睛被撞伤,经治疗无效眼球被摘除. 问:本案如何处理?

我认为王某的行为是属于过失重伤罪。因为本案中王某可以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严重后果而由于过于自信或轻信可以避免,没有预见到。同时张某的眼球被摘除已属于重伤,同时王某的行为与张某的受伤有明显因果联系,因此他已经构成过失重伤罪。具体处理可以看《刑法》。应该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吧。至于刘某应该属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吧。

按你所述,因王某是侵权行为的引起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王某承担.

如果现实发生,则要看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