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100人工厂交纳残疾人保障金问题(台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34:59
我们公司是东莞的一家台资公司,收到一份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通知说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 我们公司是2006年底成立的,到现在没有交过.请问该怎麼交呢?
另外我公司有雇请残疾人做后勤(他是一只手没有,属於二级残疾)不知道这保障金还交吗?

要缴!
要缴的钱=(你公司上年在岗职工人数*1.5%-1)*东莞市上年全年职工平均工资*80%

东莞市关于此方面的最新规定(2008):
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就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2372元的80%即9898元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按比例计算不足一人,将根据上述标准按实际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逾期不办理年审的单位,按无残疾职工计算,根据调查认定的在岗职工人数核定其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由地税部门足额征收。
企业招用外市户籍残疾人并同时符合三方面条件的,也算入按比例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但要注意:一是该残疾人必须是在2007年5月1日之前入职,且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8个月;二是该残疾人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三是用人单位必须为该残疾人参保,购买医疗、工伤、失业、养老四个险种,发放工资必须不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100人应安置1.5个,低于部分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