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6:31:14
请问各位,如果一个人因公工伤致死亡,那么可以得到单位的哪些赔偿呢?我是指除了公司给上的各种保险赔付之外的,企业自掏腰包赔付给其家属的钱,具体能达到多少数额?如果家庭特别困难,上有老下有小,能够多争取一些么?怎么争取?谢谢各位热心肠的大侠!

一般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个地方标准不一样,建议你咨询当地人事部门。
先向劳动部门确认工伤,工伤认定后,可以得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那看你想要多少?
这取决家人和公司的交涉,公司好说话就会给。
一班企业多少都会给家属一点安家费的,就多少那要看企业的经济条件来定,企业效益不好自然不会太多,家属多和企业领导多交涉。说白了死灿烂打竟量多要!!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