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工伤认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6:34:26
本人去年9月底在上班期间因工作撞到单位内的石凳而导致膝关节髌骨脱位,韧带松弛.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目前仍然没有完全复原.当时医院拍片说本人的髌骨比正常人偏小,导致活动范围大而容易脱位(在此以前我没有因为髌骨的问题而影响工作和生活,也从没有脱位).医生的结论中写的是:进行了习惯性髌骨脱位术.
单位认为这种伤害一般只要3个月即可痊愈,这里有我本人的先天性的隐患(在此以前我没有因为髌骨的问题而影响工作和生活).据此,单位只承担一个半月的事故责任(仅仅是发了在岗职工都有的一个半月的奖金,之后停发),另外一般有自己承担.(事实上受伤到现在已经超过7个月,还没有完全恢复.一共请了7个月病假.)
请问:我算不算工伤,单位的处理是否合理,单位有依据吗?
关键是医生的诊断结论为习惯性髌骨脱位呀,不是写外伤性髌骨脱位.医生的结论好象对我不利的.
因此,单位这样的判定不符合规定的解释能否详细一点,谢谢!!

工伤是因公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所致的人身伤害。你所说的情形应当属于工伤范畴,可以申请工伤损害赔偿。
你单位的处理意见没有法定依据,因此其认定意见不能成立。你可以要求单位工会出面协助解决,如果没有工会组织的,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或仲裁。

认定工伤比较困难,因为医疗诊断对你不利.

不过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看看专业部门什么说法.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