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权益受到伤害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45:52
昨天,我和朋友们一起去了一个KTV里唱歌,不小心把包厢门上的玻璃打碎了,我和我的另一个朋友都受伤了,结果KTV没有带我和我的朋友去医院,还让我赔偿200元钱,这合理吗??

怎 么碎的呢?怎样的过失?

你这么简单说不能看出KTV是否有责任,如果KTV,有的话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是你自己打破了玻璃吧,不是ktv的人把玻璃打破了,还吧你们伤了

要看玻璃上面是否有警示标志,如果没有,则你可以以此作为理由,要求KTV赔偿,如果是有,而你在不小心的情况下碰坏,过错在你,所以你是很难获得法院支持的。

看现场情况,是你们碰到玻璃,造成物毁人伤,当然有自己负责!假如是物品脱落,或非人为损坏,造成人员受伤,要追究KTV经济责任!KTV可以追究装修公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