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贼赃车受处罚,这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56:33
现在求求各位大哥大姐,大叔大婶,小弟小妹.帮我找一下关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贼赃车处理的法律条款.(我出身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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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是否真的知情,如果真的不知情,则无罪;
2、如果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这是赃物并收购的,则涉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3、如果事先与盗窃者约定好,盗窃者盗窃后由他收购的话,则涉嫌盗窃罪;
4、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订) 第三百一十二条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以前购买赃车一旦被发现,公安局多是惩办贩车者,对于购车者往往是没收赃车,大不了以罚款兼收车了事,因为购买赃车者往往自称不知情。现在不是了,对于购买赃车也是犯法,一旦发现赃车交易,买卖双方均要受到惩办。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联合发出的通知,其中第十七条对购买赃车时是否“明知”作出了明确的司法解释:
一、在非法的机动车交易场所和销赃单位购买的;
二、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者明显违反规定的;
三、机动车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有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
四、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机动车的。
只要符合以上情况之一的,就视为明知是赃车而购买,触犯了法律。
按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