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造成公民人身伤亡如何赔偿?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5:26:10
事发于中山古镇派出所: 李某来自广西平果县人,在中山古镇华裕灯饰厂上班有五年多时间。于2008年6月28日上加班到23:00钟下班出厂后,不知什么原因直接被古三村治保卫抓并被扣上手铐。6月29日早上李某的大哥得知情况后直奔古三警务室询问李某被抓的事实情况,可是当班人员却一口咬定说没抓过李某。接下来的几天里都没有李某的消息,7月3日李某的大哥无奈之下只好到古镇派出所报失踪案。7月6日中午李某的大哥再次到派出所问警察时,刑事侦科警察告诉李某的大哥说李某6月28日晚上确实是被古三治保卫抓的而且扣上手铐。现在珠海警方在珠海海里打捞到一具尸体。根据反映的具体情况有80%吻合,7月7日在警方的协同下带家属前往认尸,看到尸体后给李某大哥的直觉尸体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什么没想到手上还扣上手铐(手向后铐),场面真让人心寒。之后通过DNA鉴定确实是李某,李某的大哥再次到古三警务室询问李某被抓的经过时,他们才承认6月28日晚确实抓过李某。事发至今已一个多月,警察没有给家属合理的处理。凝点是:“之前古三治保卫说没有抓过李某,DNA鉴定是李某后他们才承认6月28日晚确实抓过李某。”

根据国家赔偿法,派出所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侦察机关违法行使司法权造成受害人死亡.

李某的大哥,可以向派出所或是其上级公安局提起确认司法行为违法确认请求.

如果派出所或公安局不予以确认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得到确认司法行为违法的认定书后可以向该派出所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司法赔偿.赔偿金为上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年工次的20倍.

如果实施侵权行为机关不予赔偿,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或是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可以向复议机关同级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此案绝对不适用诉讼程序.楼上的不懂可以回去好好看下国家赔偿法.

可以进行行政诉讼,然后进行经济赔偿,案子貌似很复杂,你可以情个律师为你核算赔偿事项以及如何打这官司,然后可以向检查机关进行检举。这种事不是网上能三言两语说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