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生前借给他姐姐4万元,丈夫去世后不还,且要以母亲的名义继承遗产,如果通过法律渠道能否并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9:22:59

并案处理是由法院决定的,如果被执行人为同一人,法院可以考虑并案处理,这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一定要并案处理的,只是考虑执行是否方便,由法院决定,你可以向法院执行法官建议.

说的不清楚。
借钱和遗产继承是两个法律关系。借钱只要有借据,在时效之内,官司肯定是赢的。
他姐姐怎么会有继承权呢?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人,他姐姐就没有继承权。如果你丈夫的母亲在,是他母亲有继承权,她姐姐也没有继承权。如果丈夫的母亲不在了,她也没继承权。总之他姐姐是没继承权的。
只有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他姐姐才有继承权,这时借贷关系可以和继承案件一并处理

不能,因为一个是债务关系另一个是继承关系

各是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