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 因如何收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13:51
我于2008年3月份买了一套新房 当年的7月31日交钥匙 去交物业维修基金的时候物业管理部门按我买房时的价格收取 当时我买的价格是3380元/平 买的是小高层 136.47平方 (总共11层) 他给我算的是 物业维修基金=3380x136.47x3% 我想问下这种算法正确吗 符合国家规定吗 当时我就觉得很不合乎情理 因为我买房子比较晚 价格比人家翻了一倍 但是同时入住 同样的房子同样的楼 为什么我的维修基金就要比人家多呢 我又没多占什么 后来我上网查 网上写2003年后的全部以40元/平的价格计算 还有种说法是按房价成本的3% 我觉得这样还合乎情理 我想了解下是不是最近国家又有新规定了 还是我们这边乱收费 如果乱收费我要向那举报呢 我是山东莱芜的 谢谢
请回答者能提供法律依据
最好是有国家规定的条文
我在网上找了好久也没找到
谢谢

2楼的 为什么是总房款的百分之三呢 我买房子比较晚 比人家每平方多了1700多块钱 那就是说我物业维修基金也要比人家多交了 为什么呢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现行收费各地的收费百分比也都不等,最低的城市有房款的百分之2,百分之2.5,百分之三的都有,

你家所在地是3% * 总房款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