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中国战时士兵逃跑可否就地枪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5:45:12
还是要等到战后军事法庭审判呢?

楼上的你错了,临阵脱逃就地正法。战场上除作战士兵外,还有战时督察队(军法队),任务就是督战。对于进攻时怕死逃跑的士兵有权就地枪决,以振军心。对被杀士兵通常给家属发一张阵亡通知书,不说明死亡原因。不信可以问参加过越战的老兵。

那个国家的军队都会这么做:就地枪毙。 作战督察队和各级长官都会就地枪决逃跑的士兵。

绝对不能就地处决
全国人大从来没有授予任何人不经审判就擅自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
而且普通的逃兵即使上了军事法庭也不会被判处死刑(因逃跑而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除外)
擅自处决逃兵肯定会被送上军事法庭
而且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另外楼上的 Tiramisu_007 回答有误
军事法庭的审判对象是触犯军法的现役军人
而不是专为高级军官而设
另外《东京审判》中的法庭是国际法庭
而不是军事法庭

一般的不会.次数多了和早成恶劣影响的就地枪决.上军事法庭的都是军衔比较高的.建议你看一下<<东京审判>>了解一下军事法庭.

军令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