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开采石油的油矿企业的生产管理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请详细一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1:25:01
我正在做一个油矿的生产经营的调查,我对石油开采企业的生产管理方面比较陌生,希望了解到石油开采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的情况。

一、背景

或许大自然的赋存真是公平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陕北看似贫瘠的黄土地下竟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

与中东海湾地区的海相沉积油田相比,陕北油田属于陆相沉积油田,资源分散,渗透率低,如一位专家形容:"像一块打碎的玻璃,井井有油,井井不流",开采难度较大。为了加快陕北石油资源开发,同时也为了支持陕北革命老区的经济发展,20世纪80年代中期,石油工业部破例允许把一些边远地区的旧井和低产井承包给县区经营。1994年,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陕西省政府签定划分中央企业与地方各自开采区块的"4·13"协议,自此,陕北各县开采石油有了自己的合法"领地"。

但是,陕北各产油县区几乎全部是国家或省级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手中有"宝"却无力开发,因而纷纷引进外来资金以联营单位名义开采石油。至2000年底,延安、榆林两市14个产油县区共引进联营单位、个体私人投资者1039家,打油井4473口。
收回的私人油井经过简单改造消除了跑冒滴漏

经过多年发展,石油工业成为陕北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延安、榆林两市的财政收入中,石油及其相关产业上缴财政的比例分别占到80%和27.8%。多数产油县区财政的80%甚至90%来自石油产业。但同时,"油老板"各自为政、急功近利的掠夺式开采方式也带来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对此,中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多次要求陕西省予以整顿。

在经过几次不彻底的整顿之后,2002年9月,陕西省痛下决心,将无资质单位和个人开发油井全部有偿收归各县钻采公司,划归我国四大石油勘探开采企业之一的延长油矿管理局统一管理。

据统计,延安、榆林两市共收回油井、注水井及半成品井等4570口,兑付补偿资金19亿多元。目前,实行一次兑付办法的榆林市已基本兑付完毕,共兑付各种资金近13亿元;分两年兑付的延安市需兑付资金6.3亿元,加上过去拖欠的油款共需兑付7.2亿元,已兑付4亿多元,剩余3.19亿元将于今年底前兑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