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官司怎么能打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58:42
就是需要准备什么和需要什么:我妈有精神病现在是2级残疾,现在是监护人是我妈她2姑,她现在没有尽到责任,我想把监护权要来,以后办事就不需要通过她了。我现在已经19岁了。
回答好了我可以+分的,谢谢你们了,一点小分不足挂齿
我去残联问和社区问了,他们无权利私下修改。

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2姑的监护权已经终止。(因你成年而终止)
如法院驳回起诉,你可以转而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

二者有一胜即可。

你最合适当你妈的监护人!(听着有点别扭)
你能要过来监护权!
(应该是派出所和民政局管你去问问)

你已成年,你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你妈的二姑监护人的资格,要求你自己作你妈的监护人。

谁给你确认监护人是你妈他2姑,你自己想的吧。要做事情的话自己去做就行了,别人都会认可的,不需要经过你2姑。

1,要求法院确认你母亲的监护人
2,要求中止当前监护人的监护权利(正当理由-证据)
3,以自己年满18周岁为由向法院申请监护权的归属。

1、你19了,应该满十八周岁了!且精神正常,为民法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我国民法规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以下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你符合条件
(四)其他近亲属————你妈她2姑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监护人应当履行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4、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5、你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2姑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