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已胜诉的民事案件,对结果有异议,可从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1:31:46
一个同学,他的父亲被人借去15万元,开庭时被告人缺席判决,他父亲胜诉.
他父亲曾要求法官加上还款利息,可是法官认为被告逃跑躲避还钱,能把本钱还上就不错了,所以在判决时分文利息没写上.
在案件胜诉进入执行期后,被告人一直躲藏,无奈案件只好暂停,过了8年,他的父亲终于捉住了被告人,而且发现被告人用这些借款开了一间大规模的装修公司,赢利不少,还买了新房.原来的执行法官说可以继续执行这个案件,让被告还钱,冻结他的财产.
可是他的父亲希望能有方法从新判决或加入这8年的利息.请算一下,15万元的8年定期利息是多少吧,希望有律师能帮帮他,谢谢.
判决书上一分利息都没提到,我觉得对于长期较大金额的判决是十分不公平的.曾经找过原判法官,但是法官似乎并不支持要利息.仍然坚持说本钱都要回来就不错了.

首先要看是否已过上诉期限。其次所谓的“胜诉”是否为法院完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完全支持,原告不能上诉;如果不完全支持,原告可以上诉。被告在除了法院完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以外的情况下都可上诉。

不可以,一审判后15日内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过了就表示认可了。审判终止并生效。但你可以重新告,要求给付合理期限和合理部分的利息。立不立案要看你的起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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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律师 当面问清楚 法官也可以

比照当时的利率,可以要求赔偿利息

原来的判罚已经生效了,上诉可定早就过时间了。要想还利息,只能重新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