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中的放火罪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5:47:33
我国采取的,是“独立燃烧说”,那么,当罪犯点燃引火物而未点燃货物时,不算犯罪的既遂。

那么,什么是引火物?如何分辨罪犯想点燃的对象是什么?

引火物相当于是犯罪的工具,是点燃放火对象的介质,既然,罪犯还未点燃焚烧目的物,不算既遂。犯罪分子在放火过程中被抓获,还未点燃焚烧目的物的情况下,算未遂,放火罪未遂的情况下分辨罪犯点燃的对象属于对其主观动机分辨,这个就需要刑侦机关进行调查了。就不是在这里说说可以解决的问题。当然,客体是定罪处罚最重要的因素了。

不一定啊!我国的刑法是建立在犯罪构程说上的,只要符合了犯罪构程,就是既遂了.不管有没有什么目的和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