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懂法律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47:57
我有个朋友是一个私人单位业务员,前几天把他们单位公款挪用了,一共2万7千元,后来让他们老板知道了,让他给打的欠条,十五内必须还,要是还不上的话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想问问,他这种情况是属于挪用公款还是属于贪污,还是属于诈骗?假如通过法律途径的话,那我的朋友犯的什么罪?能不能拘留或者判刑什么的? 谢谢大家。

属于职务侵占。侵占公司5000元以上即构成此罪。若是量刑的话。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可以在线与我交流。将细节告诉我,加以确认。

在线确认后为挪用资金罪,前答案被推翻,不做为同类案件参照

如果你朋友不是1、挪用来进行违法活动,2、挪用进行盈利活动,数额较大(2.7万属于)3、一般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并且以上三点都必须要求主观上有利用职务便利
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那就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由于你朋友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 的主体资格,因此不可能构成贪污或者挪用公款了

排除犯罪事由后,如果老板要起诉,那也就是一个民事纠纷了
不过还是建议你朋友赶紧把钱还上,对谁都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