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中国居住的外籍人员为我公司销售提供中介服务,我公司是否要取得对方提供的税务发票才能作费用入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19:49

税法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额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接受非居民企业服务,如果对方没有代理人,需要接受服务的企业或个人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服务合同等资料,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税务机关也就不会找麻烦了。凭证后面附上合同和扣缴凭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