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旅游,合同都签了,然后又说我不够21周岁,要交1200,合理吗?我应该交吗?我都签完合同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4:01:33
当然是不合理了,消费者有知情权,如果不到21就必须交1200
签合同之前,你并不知道,那就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1200不应该交,可是解除合同对你,也没有好处,已经定下来的事
这么短的时间还要去找第2家旅行社太浪费精力
钱不交,合同也不能解除
如果解除,就要求赔偿损失费
当然不合理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首先他就没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向你说明,这种旅行社最可恶了,你也可以打12315投诉他们
没有这规定的。
没有这种说法和规定,是旅行社自编的,要钱要疯了,想从你身上捞点钱,...不合理,不应该交,不然就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他们,(当地消协投诉电话 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