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但却不知道被起诉的那个人在哪里,这样法院会受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8:02:36
我的电脑是被朋友拿走的,价格6500,还有一个手机,,但却不知道被起诉的那个人在哪里,这样可以告他吗?你们觉得为了电脑手机去法院起诉划的来吗?诉讼费要多少?要不要请律师?会不会很麻烦,希望朋友们帮帮我,谢谢..

如果到法院起诉,但却不知道被起诉的那个人在哪里的,只要有对方的具体身份信息证明,法院仍然会受理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其中一条要求就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你能提供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证明(如派出所的户籍信息证明、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且该诉讼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就会受理你的起诉。
  如果在法院受理你的起诉后找不到被告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

关于起诉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换言之,只要符合了上述条件,人民法院就应该依法受理。
至于你所说的事实认定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那则必须是经过庭审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之后,最后才能依法确认的
至于律师费用这就需要你跟律师详谈!

要知道你所要起诉的那个人的基本情况,要有住址,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决定打官司,就不要怕麻烦。诉讼费没多少,但律师费会比较高。可以考虑向律师详细咨询清楚。可以进一步联系。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