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法发面的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02:14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销售工作,试用期是一个月,工资是1200元,完了试用期是1800元,我一共工作了一个半月,这家公司到该开我工资的时候以我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理由不给我工资,说什么无劳无酬,其实我在工作期间工作比较认真,也签到了单,其他的一些订单老板都挑肥拣瘦的不做,最后结工资的时候说没我工资。
我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现在仲裁时间定了是9月10日,我申请了两项:
一、要求支付我任职期间的工资,1200+1800/2=2100元
二、要求支付我被迫失业期间的经验补偿3个月的,1800*3=5400元。共计7500元
(我想可能仲裁结果也不会给我这么多,但是我想该写的我都要写上)

他可能是收到了劳动局的仲裁通知书,最近给我打了电话,说让我过去拿工资,我问他多少钱,他说过去了再商量吧,我就用了缓政策,说我不在北京,以后再说吧,
请问:1、这种情况下我该不该去拿工资?该谈多少工资合适?
2、到底是私了对我有利还是去劳动局公了好些?
3、这种情况下公了一般我能拿到多少钱?
在此先谢谢各位帮我回答。
关于劳动合同方面,当时是签了一个东西,上面也表明工资了,但是那个文本我这边没有,当时谈工资时他给我看了一眼,以表示不给我工资的理由,但最后又跟我要回去了,

最好通过公了的办法,到劳动监察去咨询一下。
由于劳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工资数额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虽然案件胜诉没问题,但是如果进入诉讼程序,至少要近一年多的时间能够解决.在这上耗费太多时间,钱也没多少就不值得了.教训一下他们就可以了.

2100元肯定会给你的,老板有跟你签订正式合同嘛?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就是2100*2=4200元,再加上误工费

1、这种情况下我该不该去拿工资?该谈多少工资合适?
2、到底是私了对我有利还是去劳动局公了好些?
3、这种情况下公了一般我能拿到多少钱?

我的意见:公司既然想缓和,通知你过去就过去看看呗,首先自己心里要有个谱儿,最低给你多少能接受。--另外能不走上仲裁最好就不要走上仲裁之路,现在很多公司都要提供《离职证明》你做的太过分了,公司给你开个“工作期间表现不好”等类的证明,会严重影响你的下一份工作的。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所以为了自己的下一份工作,为了自己的以后着想也是有好处的,一般公司都比较抵触这种人的--没有一个公司没有漏洞的!!能协商最好协商解决,为创造和谐社会做贡献,嘿嘿
1、公司不发给你工资是肯定不对的,最低也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你。首先确定你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看合同上的关于工资的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比如工资多少、发工资日期是几号
2、根据你的“一”,第一个月工资没有发吗?如果发工资日期过了合同上约定的发工资日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的规定可以要求半个月经济补偿金的。
另外,如果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
所以,你应拿到的是1个半月工资1200+1800/2+1800(待通知金)+1800/2(经济补偿金)
至于辞退你有无补偿,要具体看劳动合同中的具体规定了。

另,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应支付你双倍工资;如未缴纳社保,应为你补缴社保,但补缴社保自己也要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费用。

参考资料: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仲裁法何时施行 5月1号前的劳动仲裁适用新劳动仲裁法吗 施工发面的问题 关于发面的问题 劳动纠纷,我该怎么办? 有些政治经济发面的问题 关于法律发面的问题?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发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