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标的金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3:43:07
我国民事诉讼关于诉讼标的金额分级管辖大概是什么样的??也就是说多少钱以下是基层法院管,多少是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呢??要求写出各地的标准.青海 新疆 重庆 河南 北京 上海 广州
谢谢~~~~
要得不是收费的,下面这位没有回答问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将原中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最低争议金额250万元人民币上调为500万元人民币。今后,诉讼标的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将由基层法院受理。

另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北京市高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1、争议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民事纠纷案件;

2、争议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纠纷案件;

全年受理上述两项案件总数不得超过10件;

3、争议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4、争议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5、经由最高法院指定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6、高级法院认为有必要由本院审理的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或下级法院报请移送的案件。

有个网址很具体,从基层到最高都有你看一下
http://www.taxchina.cn/bjtax/Detail.asp?StatuteId=288367

1,上诉和起诉的诉讼费与标的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