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42:57
我6月初来公司上班的,约定试用期2个月,一直到7月份,人事部才叫我过去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到现在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还都在公司手里,据说老总没签字,人事说我只签了单方合同。
7月底我写了转正申请,但是公司没批,昨天人事找我,要解聘,我要求公司补偿我一个月工资。今天人事告诉我,按公司规定,试用期之内解聘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我打12333咨询了,他们说工作不满半年的要给半个月工资做补偿,没有提前通知的加一个月工资。
我想问一下,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按劳动法规定,我是否应该得到补偿?
上午的时候,人事把离职证明给我了,下午又要回去了。不过我留了复印件,上面标清楚了我的工作起止时间

新劳动法我仔细读过很多遍了,你说的“工作不满半年的要给半个月工资做补偿,没有提前通知的加一个月工资”这个是有条件的,具体什么条件我忘记了(公司裁员之类的),还有如果你违反了某些规定而导致公司解雇你的话,公司也是不用陪你钱的,你可以再打12333咨询一下。

另外一半试用期是在签了劳动合同之后才开始的(在劳动合同上会约定服务期限以及使用期期限)你的情况比较特殊6月开始上班7月才签合同,这一点公司是违反劳动法的。

现在你想维护你的权益的话,首先你得证明你确实是从6月开始在公司上班一直到现在的。你目前劳动合同也没有拿在手上,公司如果说你从来没在公司上过班,恐怕你也有口难辩。所以如果你想维护你的权益,你得想办法找到证据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2个多月。

最后,作为过来人我还是劝楼主放弃维权吧。不要为了一个或半个月的工资浪费很多精力、时间和金钱去仲裁啊什么的。还不如立刻再好好的找一个工作,损失应该会更少。

实话实说,光现在的情况,因为你手中并没有确实有用的书面证据,要请求单位赔偿你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的替代金问题还是很大的。
关键就是:你实际工作的天数有没有超过2个月(约定的试用期间),超过了应该视作为已转正,如单位解除,你是有经济补偿金+代通金的,反之,就没有了。
但是,还要看你手上还有没有对你有用的证据。

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签劳动合同就是违法

上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