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符合法律条文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17:57
双规是党组织对所属党员所做的一种“动作”或“处罚”,但党员也是公民,也受法律保护。双规难道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代自己的问题~~就叫双规~~~

“双规”原出自1994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双规”。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简称“两指”。“两指”是对“双规”进一步确明说明和解释——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现在习惯于使用“双规”这个词,实际上是按“两指”办事,即“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而“双开”是对严重违犯党纪国法者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可见,“双规”是对具体问题调查的开始,“双开”则是对具体问题的处理结果之一。“双规”仅是接受调查,不是处罚措施;而“双开”是处罚措施。

我国实行的是一党专政的制度,双规是一种特殊的党内处分,在我国是有等同与一般的法律效力的。

党组织政府,党的处罚根法律一样有效力了
我国国情决定的

特殊国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