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生前债继母是否该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0:43:27
我有一个朋友,其父1998年再婚.2005年其父生病期间向朋友借了6万元看病,不久其父死亡.2007年我朋友把这比钱还了,还钱后没有保留借条。现在他们继母子关系恶化,继子是否可以向继母追要这比本该由继母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已向继子出具了相关证明,证明是由儿子还钱的,我朋友是否可以凭这些证明向法院起诉继母追要这比钱?急须高手指点.谢谢.

先说一下,现在我国法律是不承认父债子还和夫债妻还的,因此你朋友替他死去的父亲将钱还清是出于道德而不是出于法律约束的。
再来看具体问题,你朋友的父亲在生前所借的钱款在其死亡之后的归还问题,只能是在其所留下的遗产范围内清偿。你也没有说清你朋友的父亲到底是留下了多少的遗产,而你朋友又继承到了多少遗产。到底是法定继承呢还是遗嘱继承,这现在都还不清楚。
我只能跟你大体的说下吧,如果你朋友的父亲留下的遗产多余6万元,那么应该先从这笔遗产中拿出6万元进行清偿债务。因此妻子和儿子有义务在各自拿到的遗产中拿出3万元进行清偿。因此你朋友可以向他继母索要3万元。
如果你朋友的父亲留下的遗产不足6万元,,那么这些遗产将被全部用来进行清偿,妻子和儿子也相应没有遗产可以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和儿子是不用替父亲来清偿生前债务的,你朋友所还的钱也是出于道德所还的。因此他也没有权利向他继母索要这笔钱。
打的好辛苦,呵呵,稍微给你做了点分析。

是儿子有义务还钱的。
需要有还款条。

继承法,民法通则有相关规定,你无权向你继母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