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平方米国有土地因困难未建房,土地未办理登记。07年城市建设地被占用,如何对土地使用权属进行认定,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7:44:41
我因下放回城,于1987年经市政府统一征地,解决给我69.58平方米国有土地建房,因家庭困难未建房屋,一直租房安身,加上不懂土地政策,土地未办理登记。2007年城市道路建设将土地占用,请问如何对分给我的土地使用权属进行认定?土地如何补偿?

尽量多找一些当时69.58平方米的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处)要求确权登记,不行就信访,肯定能解决,是你的跑不了!补偿的话有专门的机构按政策给你计算,一般是不会错的,这个你不用担心,更不要敲政府竹杠,那样会偷鸡不着蚀把米的。

没有补偿。你的土地没有进行登记,不合法,另外就算办理登记了,2年之内没有建设的话,国家可以作为闲置土地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