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强制性条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05:10
建筑强制性条文上面
六层楼房楼道口门口高度不能低于多少?

建筑强制性条文
1、设计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第4.2.1: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m.

住宅设计规范中第3.9.5 条,各部位门洞应符合以下规定:

公用外门、户(套)门的最小洞口高度2米。

不知道楼主要的是不是这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