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怎样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33:58
我朋友与人发生矛盾,把对方打了,造成轻伤害,对方住院时我们已给3000,对方共花了10000左右,对方不同意和解,要求80000并刑事处罚,派出所已介入,有办法解决吗?如果打官司刑罚会怎样,会赔多少钱?
对方是又要钱 ,又要你坐牢,根本不和解

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如果鉴定为轻伤害构成刑事犯罪,还是积极赔偿吧,但是赔偿数额咬住那也人士算好

打官司就打,找个好点的律师,反正是轻伤,谁怕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