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逻辑推理的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36:30

题一:

一位新手司机驾着小轿车会见朋友,半路上忽然有一个轮胎爆了。当他把轮胎上的4个螺丝拆下来,从后备箱里把备用轮胎拿出来时,不小心把4个螺丝踢进了下水道。

请问:新手司机该怎么做才能使轿车安全地开到距离最近的修车厂?

题二:

一个富翁在寓所遇害,4个嫌疑人受到警方传讯。警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在富翁死亡当天,这4个人都单独去过一次富翁的寓所。

在传讯前,这4个人共同商定,每人向警方做的供词条条都是谎言。这几个人所做的供词是:

约瀚:我们4个人谁也没有杀害富翁。我离开富翁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罗伯特:我是第二个去富翁寓所的。我到达他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旦尼:我是第三个去富翁寓所的。我离开他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莫里森:凶手不是在我去富翁寓所之后离开的。我到达富翁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你知道这4个人中,是谁杀害了富翁么?

答案:1.从其他轮子各卸一个螺丝,装到新轮子上

2.约瀚是凶手,分析:

⑴这四人中的一人杀害了富翁。
⑵约瀚离开富翁寓所的时候,富翁已经死了。
⑶罗伯特不是第二个去富翁寓所的。
⑷罗伯特到达富翁寓所的时候,富翁仍然活着。
⑸旦尼不是第三个到达富翁寓所的。
⑹旦尼离开富翁寓所的时候,富翁已经死了。
⑺凶手是在莫里森之后去富翁寓所的。
⑻莫里森到达富翁寓所的时候,富翁仍然活着。
根据这里的真实情况⑴、⑷、⑻、⑵和⑹,布
莱克和莫里森是在约瀚和旦尼之前去富翁寓所的。根据真实情况⑶,莫里森必定是第二个去
的;从而罗伯特是第一个去的。根据真实情况⑸,
约瀚必定是第三个去的;从而旦尼是第四个去
的。
富翁在第二个去他那儿的莫里森到达的
时候还活着,但在第三个去他那儿的约瀚离开的
时候已经死了。因此,根据真实情况⑴,杀害富翁的是约瀚或者莫里森。
根据真实情况⑺,约瀚是凶手。

我有。不过我都放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