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贷款借给别人,妻子要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0:24:31
我有个朋友,去年一年里她的丈夫背着她先后贷款累计30万并且借给了他的弟弟用于商业活动。现在,银行催债,他的丈夫因为弟弟没钱还他而无法偿还给银行,银行把他们夫妻二人告上法庭。她手里的证据只有几天前她丈夫的弟弟写下的借条,内容是他弟弟借了他30万用于商业活动,于今年年底还清,按了手印签了字。其实他这个弟弟把钱都挥霍了,只不过提供不出证据。最近的一年内,这个家庭没有超过1万的家庭开支。目前,她无法提供他丈夫借钱属于个人行为的证据,手里也只有这一份借据。请问她是否应该赔付银行一半的贷款本息?请说明法律依据。
谢谢。
谢谢,不过还是想问一下,现在有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比如哪几方签署一个声明什么的,把这个债务划定为个人债务?谢谢指教

不知道你的朋友夫妻经济有否作过约定,双方个自管理,并经过公证。如果没有,那么一方的债务就是夫妻债务。另外他丈夫向银行贷款是以什么身份贷的,是公司的身份还是个人的身份。如果是以个人的身份贷的,那就是夫妻债务。不论丈夫此钱是不是借给弟弟做生意还是用于其它,当不能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就有权向夫妻俩追讨贷款。至于弟弟的借据说明不了什么,对这起贷款案件没有任何意义。它只能表示丈夫的弟弟借了哥哥的钱而已。那是兄弟俩的借贷关系,与本案无关。当然如果夫妻俩在此前早就就夫妻俩财产及收入、支出等经济问题有过明确约定,个人归个人支配,债务个自承担,并对此作过公证。(没作公证法庭不会采信)或者其丈夫是以公司身份贷款的。那做妻子的就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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