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22:14:56
我在上海开了一个有限公司,现在我想在西安在开一个公司,西安这个公司是上海的全资子公司,我想问下看, 我应该做些什么,怎么做。以及我西安公司成立后,税是怎么交的,西安的公司可以在当地缴税吗?以及发票是在那里买?谢谢。请高手帮忙啊?

一.分公司需要向当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营业执照上只有“负责人”一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的负责人由总公司委派、任命。是否与原来总公司负责人一样,由公司内部决定。(据实际经验,总公司和分公司负责人不是同一人)

二.注册时不需要注册资金,有运营资金就可以了。

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分公司的相关问题 分公司的名称问题 分公司的问题,谢谢 分公司入股的问题 分公司变更的问题 分公司的有关问题 关于分公司的税务问题 分公司财务核算的问题 关于成立分公司的问题 分公司间的帐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