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说一下下面这样的情形,在法律上我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09:47
情况是这样的:
第一次做生意不懂事,我随便给了合伙人一个全权负责的委托书。在进货的时候,他给供应商打了一个17万的欠条。附带了一份货单,总价值51万,那17万就是未付的货款,等于我服付了34万。欠条上没有写明所欠货款是哪一部分的货物,但是的确有一笔17万多的货物,供应商扣在那里没有发,约定的是去年8月份付款发货。8月份因事现金流动不畅,故该货物未能进货,供应商将其自行处理,随后通知我他损失了2万。因为是熟人,经过熟人的调停,此事本来可以解决。但后来他又觉得不爽,所以这个债务之说就又提出来了。
打欠条的时候,中间有一个保人,是双发都很不想牵扯进来的人,我现在想知道,如果对方动用法律手段,我如何保护自己的合理利益,另外,对保人会有什么影响,对这个合伙人又有什么影响?
说明:
1 当时我远在外地照顾生病的母亲,所以给合伙人发了一个全权的委托书,欠条和合同都是他签的(后来我看了合同和欠条,才懊悔的发现他是一法盲,那样的霸王条款也签!)。
2 供应商未发的货物自行处理了,没有给我留下任何证明其处理价格的凭据,也没有要我参与其中。只是后来给我说还欠他2万.
3 供应商应为没有发货单,是否能证明那17万的或他没有发过来?
4 我手上大约有20-30万的打款凭证(很多都是以现金方式现结了),没有证据表明用途,但可以看到是给供应商的付款。
5 保人是供应商的亲戚,我的朋友,他的证词起到什么作用?
6 我可以证明目前还有本来属于我的(已付款)的按当时交易价格
计算大约5万的货物被供应商压在仓库,现在已经过季,不怎么值钱了。我是否有权利追讨自己的损失?

我知道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所以还请大家不要给我一个连接让我自己查,我会用baidu。请法律上的高人指点,我就100分,回答的不清楚的,我就只给50分,清楚的,再追加50。
综合上面的信息,我该怎么办呢?供应商那个17万的欠条还是有效的么?那个2万的债务要求是否是有效的?

1、对于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的主体应当是委托人,也就是如果代理人在你的委托范围之内行事,其法律责任应当由你来承担。
2、供应商应当将自行处理的依据及结果向你出示充分的证据,只有在其必须处理否则货物将面临损失的情况下该行为才能得到认可,比如说鲜活产品或季节性产品。
3、供应商如果没有发货单,也没有其它证据,那么他无法证明该笔货物已经发送给你。
4、你的要款凭证可以主张是支付货款,除非对方有相反的证据该款项是其它用途。
5、判断保人的证词要从多个方面来看,首先要判断他在这当中有没有利害关系,如果有利害关系,那么对其有利的证言的效力将相对较弱;其次如果看他与对方的关系,如果与对方是亲威,与你是朋友的话,那么对你有利的证言被采信的可能性较大。证据效力相对较强。
6、如果你有充分证据仍有未发货物现已贬值,你可以主张自己的实际损失,具体方式方法还要结合具体情况。
暂只如此,如有其它可再补充。
针对补充:建议你从保人的角度入手,设法调停此事,或者在其调停时固定一些证据以利于进一步处理纠纷;而不要拘于现在的环节,要推动着发展来看待和解决问题。

一楼的回答完全正确.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