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的事情!请求法律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0:29:44
等是他们单位(地区林业汽车场)的集资房!他自己已经有一套房子了!所以打算把这套卖给我.
问题是他现在报上去的是他自己的名字!我们打算五年以后再去转合同(听说五年以后少不少钱)在这中间我应该注意什么问题?该怎么做才没有风险呢?万分谢谢!
问题补充:还有个问题!刚才我打电话去问主人了!房子要10月中旬的样子才交.交房子以后才办理房产证件以及土地证(我们是定在五年后转户)但是他现在是急需要钱!而公证处要有房产证才给公证!我现在可以把钱给他吗?可以我们私自签定合同吗?又应该注意什么?
在五年之类变更真的存在很大的风险吗?
那如果我现在确定买他这房子!我该怎么做?对我来说是有利的.
难道我现在私人跟他签合同没有法律效应吗?当然我希望回答得更多一点!更详细点

1、你们约定,房款由你支付,房子五年后过户,存在很大的风险。房屋的所有权变更是以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为要件的,签订合同后,不办理过户登记你的房屋并没有交付,因此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退还你房款以及违约金等,对你是否能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实际的保障。
2、该房屋为集资房,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才能办理房屋转让,所以你最好先确定一下,该房屋是否能办理这些手续,能够转让。别竹篮打水一场空。
3、如果您确实想要房子,那就最好在有了房产证,土地证的情况下过户好了;要不变数太大;
他着急要钱,你们最好签订个借款抵押合同,借款给他,房屋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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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很熟。。尽量不要这样交易。。毕竟是个房子。。一笔很巨大的金额。。

无论怎样写合同。。如果真出了问题。。他要是跑了。。就算是起诉。。你又上哪去找人呢。。

比较复杂,法律风险较大,建议慎重。

1.集资房是否限制上市交易的小产权房。可能还涉及能否买卖过户,要问清楚。
2.说什么五年后少不少钱。谁知道是跌,是涨!到时大涨,他不履行合同,卖给别人,返还原款给你,即使再贴利息,可能还赶不上物价上涨和他所赚的,到时跌,你已经给钱他了。
为何要把主动权放在别人手里。
3.既然,他是急着用钱,不如借给他钱,约定利息,用他另外一套房子抵押,并去公证。
4.你要按你说的做,只能是承担太大的风险。建议别这么玩。免得倒是房也不是你的,钱也追不回。
5.为什么不买商品房,怪!这种私下交易,还这个那个条件的,别!

仅供参考。

1、你以他人名义购房,这应该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你实际上并不具有此种主体资格。公证处是不会给你公证的。

2、五年时间长,中间可能发生何种情况是很难全部预料的。

3、现在签的合同很难受到保护。

把房子办手续拿证(即委托办手续),和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