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的交通事故该怎么维护我们这方的损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20:27:32
03年8月份出的交通事故,导致我方一人死亡,对方是一个私营厂的货车雇员,不是本地人,出现事故后逃逸,交警队在5年前就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当时也下了交通事故调解书,对方未参加,尸体已在那时就火化了,货车和我们的车都未保险,我们当时因为不懂法律也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雇主赔偿。 今年知道了对方的雇主地址,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才能维护我们这方的损失.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我姑姑她们申请的,我们家没申请。。。还能找出漏洞让我方利益不受损么,或者说中间哪些细节能令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等。。。请帮帮忙谢谢。。

如果走民事诉讼,那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想找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很难。

只能走刑事了,因为对方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建议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如果能破案移交检察院公诉你可以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比较麻烦,可能面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

对.

省点钱吧,别打官司了,赢不了,就是赢了,你们也找不到被执行人,仍然是拿不到钱,还是放弃吧。

5年啊?应该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