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邮政单位工作1周多,可试用期听说到下个月才开始算(现在是中旬),那这段时间应不应该有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5:04:00
试用期下个月才开始算的话,那我将要做的这半个月算是"培训期"或"服务期"吗?但所谓培训其实也是"跟班",并没有什么培训资料之类的。并且去单位前一天签了一份与人才市场的劳动合同,但只是我单方面签订,我很担心会不会有问题。请帮忙解答几个问题:
1、请问"培训期"有没有期限呢?有没有工资呢?
2、单方面签了合同,并且合同没有表明用工期限,工资,假期等,用人
单位只字未写,并且说是由人才公司管理的合同,这是什么意思呢?
如果用人单位随便写了工资等条项,我并不知情,那我以后万一
“毁约”了,是不是我的问题呢?
3、用人单位说试用期三个月,可是连合同都没签,用工期限到底多久也
没表明,如果是只签一年的合同,那试用期三个月岂不是违反了《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我也不想在那工作这么久,所以试用期是不是应
该缩短为1~2个月??

本人积分很少,只能悬赏10分,请帮忙解答,谢谢!!

非要在这里工作么?别来了,免得以后还要找其他的工作,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没有不给工资的道理.
2,建立劳动合同的1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3,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签订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4,你怎么可以在劳动合同的重要事项都没有填写的时候就签字了那?
建议你,去花2元买一本劳动法回家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