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在没有处理完赔偿问题时主要肇事责任人失踪,我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8:15:02
我是在今年的5月19日,乘坐两轮摩托车,在行驶的途中被公交客车撞倒,现交通队的事故认定书,认定两轮摩托车司机是主要责任,公交客车是次要责任,我是无过错方。现我无法再联系到那个两轮摩托车司机,我的赔偿怎么办?
我同时去法院起诉了,可是法官要我自己去车管所调两轮摩托车的所有资料,可是车管所要有关部门人员才能查询到,我觉得法官有点为难我?
事情如此,感到十分的郁闷,难道我这个无过错方有错嘛~
现在恳请大家给与我帮助
必有重谢

1你以个人能力去找找个摩托车手等于大海捞针,建议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搜集证据,法院办案人员可以去交管局调出资料。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协查函,让交管局调资料。

2楼上说的不可取,在交通事故诉讼中缺席判决基本不可能实现,你要胜诉必须查到肇事者的具体姓名、地址等资料。

3只有查到被告身分和资料时法院才能开庭审理,被告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选择起诉是对的
2、委托律师可到车管所进行查询
3、如果不到庭,可以缺席审判,缺席判决的
到时候判决书生效,可以申请执行

你可以请律师到车管所拉车辆档案
不请律师的话 可以请求法院调查
不过 有个最简单的办法 就是到交警部门调当时的笔录和记录 而且事故认定书上也应该有相关资料的

你乘坐的是摩的吗?车辆是否登记?估计你最后只能得到公交客车承担责任的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