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的员工工资是否超过计税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28:08
企业支付的员工工资是否超过计税标准是按照个人还是按照工资总额除以企业平均职工人数?
按原所税规定;
按照工资总额除以企业平均职工人数

请问这个规定,有文字方面的依据吗?

现在,不用计算这个了。
按新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工资,是“据实”扣除的。
也就是说,在合理范围内支付了多少就可以在税前扣除多少,没有计税工资的问题了。

按以前的规定,是按计税工资标准乘以职工人数来确定计税工资总额。
比如:企业有职工100人,计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那当年的计税工资总额为:
1600×12×100=192万元
如果企业的发工资低于这个数,则按实发数扣除;如果高于这个数,高出部分不得扣除。

按原所税规定;
按照工资总额除以企业平均职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