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产权证是我和父亲的名字,现在想把我的名字去掉,请问怎么办理最方便最省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16:38
谢谢各位前辈了.
父子均健在,家庭成员就3人,儿子,父亲,母亲.
房产证上是你与父亲的名字,说明已经确权为你与父亲的产权。要想把你的名字去掉,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买卖,一种是赠与。
如果是普通住宅买卖交2%的契税,而赠与要交4%的契税,还要加2%赠与公证费。
如果是高档住宅或非住宅,买卖与赠与都要交4%的契税,但赠与还要追回2%的赠与公证费。
死亡人的父母还健在吗?死亡人的配偶还健在吗?死亡人有几个子女(亲的)?这个问题相当关键!因为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任中一个不配合,那么这个事情就会相当麻烦!
虽然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但是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就涉及到父亲那一半的继承权,按国家法律规定,除非有公证过受法律保护的遗嘱,否则,法定继承人就是配偶和直系子女以及父母!涉及到这套房屋的过户手续,必须是所有的继承人都同意并且配合才能办理!首先,需到公证处去办理一个继承公证和一个委托公证,这两样是不一样的。继承公证是确认产权所属人的一个公证手续,而委托公证是为了后期办理过户手续方便的一个公证(如不办理委托公证,则需跟这套房子相关的所有继承人包括配偶都必须到场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故委托给一个人是比较简便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以及结婚证和户口本,公证处的人员会同时给你办理一个死亡人子女以及死亡人父母的弃权声明和配偶的继承公证,如果有多个子女,则多个子女在办公证的时候都必须到场并且在弃权声明上按手印,此时再办理一个委托公证给配偶,那么配偶就可以拿着公证书和房本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了,对于你来说是最简单并且避免纠纷的一个方法!
具体的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交所和公证处,希望能帮到你!
死亡人的父母还健在吗?死亡人的配偶还健在吗?死亡人有几个子女(亲的)?这个问题相当关键!因为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任中一个不配合,那么这个事情就会相当麻烦!
虽然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但是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就涉及到父亲那一半的继承权,按国家法律规定,除非有公证过受法律保护的遗嘱,否则,法定继承人就是配偶和直系子女以及父母!涉及到这套房屋的过户手续,必须是所有的继承人都同意并且配合才能办理!首先,需到公证处去办理一个继承公证和一个委托公证,这两样是不一样的。继承公证是确认产权所属人的一个公证手续,而委托公证是为了后期办理过户手续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