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举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08:29
我在劳动仲裁中获胜,但被单位反诉至法院,说我擅自离职。可是我离职是通知单位的,一是当面向人事主管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二是当天向人事主管通过邮政EMS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且在快件的内容一栏注明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来我到单位查明快件当天下午就到了单位收发室,但签收人却是门卫上的老头,所以单位一直说没有收到。并且说我们擅自离职。现在法院的传票我收到了,我该怎么办?急!!!!!!!!!!!!!!!!

继续去应诉了,应该可以获胜。祝你好运。

找EMS的寄信人做证人.签收人是谁并不重要.

单位以没有收到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为由反诉,你出庭时只需提供证据证明你寄了就可以了,记得把邮政EMS寄件单保留.如果遗失,可以去邮局查一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