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律师的 请快进 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15:28
我弟弟今年未满18 前一段因为朋友喊他出去打架,他朋友在打完架后将人家 的手机要了,后他俩被抓了,现在检察院以抢劫罪对 我弟弟进行起诉,不 知道定这样的 罪合适吗
我弟弟 没 有 主观上要 抢劫 的意思
我弟弟只是 帮他朋友打架
我们怎么样才能帮我 弟弟摆脱这样 的 罪名

一、主观方面:1、若你弟弟的朋友(甲)把通过打架手段来拿人家手机的目的告诉了你弟弟(乙),则甲乙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为共同犯罪,应以抢劫罪起诉。2、若按你说的他朋友在打完架后将人家的手机要了,而乙并不知道,则乙不能以抢劫罪起诉,只可能是故意伤害罪(是否此罪还要等伤情鉴定以后,若为重伤以上,则构成此罪)。
  二、竟然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了,则可能是以上的第一种情况(是否如此,可从口供上看出)。
  三、主体方面:乙在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我国刑法规定如下: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四、若你弟弟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且是以上的第一种情况,定抢劫罪是肯定的了(谁也帮不了,只是判多判少的问题,且本案检察院已经起诉,不受受害人的控制了,故他也不能撤销起诉了)。若你弟弟作案时不满十六周岁或不是第一种情况都不能是抢劫罪。
  如果你弟弟的口供有严重的错误,可以翻供。

  最后要说的是,这种情况还是要请律师的,至少律师也有让你弟弟少判几年的可能。

首先,案发时不满十八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虽可能有抢劫行为,但暴力手段轻微,应当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你弟弟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是否表述过有抢劫手机的动机,比如其朋友在拿手机的时候告诉过他,他有默许行为。如果有要告诉他再不要这样说了。

第三,现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你们要弄清楚主审的法官是谁,要搞好关系,人毕竟是活的,尤其是你弟弟这种带有擦边球性质的案件,我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有很大可能的。

第四,我不是律师。

第五,告诫中国现在应该还没有进入律师主宰法庭的时代。

主要看公安的笔录上怎么写的~检察院按抢劫起诉,看来你要找律师了~

抢劫罪,判得重,最低三年。你弟只是帮忙打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