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辞职,7月仲裁反诉,仲裁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09:55
谢了,还有说法,辞职后没上班,单位也没有答复,而于5月发通知说不与解除合同,然后在7月单位申请仲裁不解除合同,让我赔偿损失,我反诉了.请问仲裁时效过了吗?反诉有效吗?单位不缴纳保险,不发工资,我辞职时没要求公司补偿,现在还可以吗?争议日是辞职那天,还是反诉那天?劳动法说是60天,2008年5月1日的仲裁法是1年,到底咋样?请指点

按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原则,以及起诉在08.5.1之后,应当为1年的时效。而且你可以主张自己是按《劳动合同法》38条行使的即时解除权,也就是被迫解除权。原因是用人单位不缴纳保险,不按时发放劳动报酬。而且法律没有规定即时解除需要提前通知并适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行使也是可以的,而且你公司为什么3个月之后才起诉你,你要尽量让法官觉得你们公司是故意反咬的,即使没哟证据证明也可以在仲裁员心里留下你公司是想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印象,这样对你公司是不利的。但如果你能有证据和证人能够证明你曾经通知过公司,那你这单赢定了。不要怕那些用人单位,法律是正义公平的,找个律师,一定可以帮到你的。
祝你好运!

仲裁时效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