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抢劫我,结果被我打死了,我要负什么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0:04:59

三人抢劫,应当认定正当防卫,造成一人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是不是真的呀,是自当防卫,不过打死了不知道要不要负责任噢,最好问律师

要是他们在抢劫的过程中被你打死了,那么他们死的活该,你不需要任何负责,这是正当防卫 ! 要是他们抢劫完了,走的时候被你挂了,那你就惨了 !

这问题要由警察调查清楚,法官判啊,这里的人说不清楚的。

正当防卫过当也当杀人罪

那要看是不是正当防卫了。

1、首先不知道你的具体情节,是在抢劫过程中你打死了嫌疑人还是抢劫已经完成,在他们逃跑时你打死了他们,这两种情况分别对待。另外,你是否已满18岁?你打死他们是否用了法律禁止的器械或者其他器具?你是打死了2人还是其中1人?这些都很重要。
2、第一种情况:假定你是在他们抢劫过程中将两人打死:如果对方使用器具(如刀、枪等)对你实施抢劫,那么你是由于反抗抢劫,而随手捡起旁边的器具(比如砖头、棍棒),而将两人打死,你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即行为人对正在遭受暴力性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杀人、行凶、绑架、强奸以及其他)的不法侵害实施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3、第二种情况:如果对方仅以口头威胁或者未持有凶器对你实施抢劫,而你反抗,无意中将2人都打死的,也是特殊正当防卫.
4、第三种情况:如果你是在反抗过程中,身上带有管制刀具或者其他钝器(如小铁锤等)而杀死对方,这种情况非常复杂。这就要看你的行为和手段,刺杀或者击打对方身体的部位和次数。刺杀或者击打要害,刺杀或者击打多次,都有可能是由正当防卫转化为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这种情况下你可能构成犯罪。
5、另外一种:你在将2人制服后,继续致伤他们,导致2人死亡的,是故意伤害罪,这个没争议。
6、最有争议的情况:二人在抢劫后逃跑中,你去追赶他们欲夺回你的财物或者欲抓住他们,在此过程中打死他们属于什么情况。我个人认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抢劫后的逃跑,这个时候并未脱离受害人可以呼救、可以采取措施的控制范围,因此还属于抢劫行为的延续,这个时候受害人为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