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0:06:04
我和我先生要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我.房子是结婚前他付了首付而且是以他的名字贷款买的,结婚后办理房产证写的是先生的名字.现在房子仍有有房贷。请问离婚后由我清偿贷款后能否将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怎样办理过户?有时间期限吗?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在协议中还要注意约定什么?
补充一下:谢谢大家的回答。我先生考虑孩子是我带,并没有要求我对他婚前所付的首付及婚后清偿贷款的那一部分作出一定的补偿,也可以说他是净身出户,这样的协议我觉得显失公平,这样的协议还有效吗??

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有效力。只是离婚后才生效,不用做公证。
  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的。办理协议离婚时,民政部门也是需要双方签订的关于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的离婚协议书才会办理离婚证的。且领取离婚证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的话,民政部门必须要看到你们的离婚协议。这个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出现问题,可以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民政部门审查协议离婚时,会帮你看看有没有违法的问题,所以不用太担心。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协议里应该写清楚最后履行期限(比如什么时候过户),贷款谁缴。
过户时间没限制,不过你也别太不上心,小心没过户被他卖了,然后潜逃。这样的话只能等抓到人才能拿到钱了。

补充:
所谓“显失公平”是合同法上可以要求法院干涉的条件,但是离婚协议不受合同法约束,是婚姻家庭法内的。而且你带孩子,也算不上“显失公平”。

可以,拿着协议 并且要对方签字就可以

既然已经确定,一、就先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二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财产的分割,三、由谁来抚养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付,按月还是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