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的国家公务员什么时候报名截止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19:01

河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任制书记员简章

为加强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为全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任制书记员492名。
一、招录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聘任制书记员的职责
聘任制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聘任制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报考条件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较高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道德品行良好;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录用职位的身体要求;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国家和省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法院的,可以放宽到中专(高中)学历;
6、符合《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具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7、年龄为18至35周岁(1969年10月31日至1987年10月31日出生)。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录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四、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2005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籍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8张。
报考者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考河北省各级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缴纳考务费100元。《报考河北省各级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可从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