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所说的票,包括购物的发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5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正式颁布,1996年1月1日起实施汇票、支票、本票都可以有背书关系”
包括购物的发票吗?汇票、支票、本票分别指的是什么,包括我们常见的购物发票、借款接票、争议赔偿用的证票?还有上文所说的“都可以有背书关系”是什么意思?恳请各位懂道理,善法律的女士先生们明示。谢谢!

不包括,只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购物发票、借款接票、争议赔偿用的证票都不属于汇票本票或支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
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背书关系是指这三种票据除了特殊情况如写明不得转让,都可以通过背书,通俗的说就是在票据背面书写来转让汇票本票和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