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规定员工每月底薪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0:13:56
2008年广州新劳动法规定员工每月底薪是多少,每月应上多少天班,在规定上班时间以外上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广州市穗府[2008]5号《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从2008年4月1日开始

一、广州市(除花都区、番禺区、增城市、从化市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860元/月;

二、花都区、番禺区、增城市、从化市:770元/月

参考来源: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最低工资标准
每个月标准计时是每周5天每天8小时
综合计时就是每月不超过174小时 当然综合计时要看以什么为周期

日常加班1.5 休息日2倍 法定节假3倍

新劳动合同法只是一般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该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消费水平,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时间应该按照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加班工资和加点的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上有明文的规定,各地区应该切实执行。

860/770

好像是860吧最低
加班就不知了

860元,不连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