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约定财产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25:06
朋友的父亲买了一处房子,由于没有及时过户,卖房的后悔要回房子,于是走上法庭,一审判决朋友的父亲胜诉,对方上诉,就在二审还没判决的时候,朋友的父亲夫妻俩做了对这处房子的财产约定,把房子留给老婆,请问这样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有书面约定就有效,口头约定必须有证明人。

很难说,如果最终不能取得产权就无效。

从法律角度讲,稍微有点难!法律讲证据的,其它的效力不大。不过你提的这种情况可以定义为‘恶意的财产转移’,如果律师的功力好,定位准确,应该可以帮哪位父亲要回房子(即使他们夫妻有书面的协议也是徒劳的算计,如果律师够好,白纸黑字也是无效的——这种官司一定要定位准才行。如果定位是恶意的财产转移,就可能赢,如果定位是财产的继承与转让,就没机会不大了。

这样的约定属于效力待定,因为房子的权属尚处于待定状态。如果最终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约定就会生效,如果二审判决改判,确定房子属于原来的卖房人,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