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订合同,但没工作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2:02:46
民办学校,进来时没签合同但发了工资卡,我在5月30请了产假《有请假书面语》,是2个月,学校不但没给我发补助,还另请了人替换了我的岗位,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也没提前1个月告知我不要我上班了,所以还有4天就开学了,学校负责人只是在电话里告诉我到时候再讲,就挂了我的电话........我觉得不公平!请问懂这方面的人我可以维权吗?《我所在的城市是个小城市,法律意识可能不是很强》,我可以到什么具体部门告他们?

你和学校已经形成事实合同.产假规定是3个月,产前15天,产后两个半月,这以外算事假或病假(晚婚晚育的另算),如学校同意请假,则在合同期内不能辞退员工,如要辞退的必须支付补偿金按一年一个月支付,另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学校做法有失法律依据,你可以至当地劳动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